[摘要] 12月24日,广西新闻网记者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12月31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将正式启动实施,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进入推进实施阶段
12月24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
12月24日,广西新闻网记者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12月31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将正式启动实施,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进入了实质性推进实施阶段。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
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是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同一银行内一切以异地为依据而设立实施的差异化收费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存折、存单、银行卡、各类银行结算账户、ATM、网络银行、手机(电话)银行、电子银行等所有服务载体,包括且不限于汇兑转账、存取款、托收代付等服务形式和方式,一律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实现服务收费同城化。四市范围内的跨行异地业务一律视为跨行同城业务,仅收取跨行业务费用,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
据介绍,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具体实施分为两个阶段。阶段自2013年12月31日起,由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第二阶段自2014年4月1日起,由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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