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决定命名北海市等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2月13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了解到,2月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决定命名北海市等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据住建部《关于命名2011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称: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10年所有申报城市组织了评审。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结果,决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百色市等30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是我国城市园林绿化领域的奖项,体现着一个城市在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水平。我市经过长期的努力,终于光荣登榜,继南宁、柳州两市之后,与百色市一道成为我区园林城市。
2011年10月,国家园林城市考评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逐项进行考评验收,一致认为,我市在创城工作中的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建设在综合管理、绿地建设、节能减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得到了全方位的发展,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于12月在国家住建部召开的专家评审会上高分通过。2012年元月通过部长办公会议审定,元月19日在媒体正式公示,2月9日,国家住建部正式下文通报授予我市“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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