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重庆房产税征缴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如今已达一亿元。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2011年1月28日,重庆和上海作为的首批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据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介绍,目前,重庆房产税征缴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如今已达一亿元。少部分没有缴税房屋的主要是产权证没办结、存在产权纠纷等。何志明说,重庆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维护。
何志明说,截至去年的11月30日,重庆市主城区房产税应税住房有8563套,建筑面积2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均价每平方米10992元。其中,在去年1月28日前购买的独栋商品住宅3457套,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
何志明表示,总体上讲,重庆的房产税征缴情况较为理想,甚至超出预期,基本做到“应收尽收”。一方面,房产税政策目标明确,主要针对高端商品住房,范围只涉及10%的人群,同时税率较低,易于实施,操作性强。另一方面有强大的技术支撑。为了准确锁定征收对象,重庆市专门建立了“重庆主城区房产税应税住房数据管理系统”,只要在该管理系统中输入应税房屋产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便可了解应税房屋信息,并可适时传输到税务、财政等部门,由此部门之间也建立了流畅的房产税征收协作机制。
就效果而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文星介绍,房产税的实施对高档商品住房起到“价格约束”作用,从而遏制高档住房带动房价上涨。1月28日至11月30日,重庆主城高档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每平方米13638元,较房产税实施前同类房屋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下降7.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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