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5月1日开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各地房地产开发商将实行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但记者于5月8日走访日照多个售楼处发现,部分售楼处并未按照要求执行。
本报5月8日讯(见习记者彭彦伟 记者 姜海姣) 从5月1日开始,《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各地房地产开发商将实行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但记者于5月8日走访日照多个售楼处发现,部分售楼处并未按照要求执行。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一些售楼处只是在内部文件夹里对楼房价格进行标注,如果顾客没有要求查看,工作人员则不会主动拿出来,有些售楼处干脆没有进行标价。
位于海曲中路的中央绿城售楼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之前开盘的楼房已经快卖完了,而距下一个楼盘开盘还要一段时间,“计划在新的楼盘开盘时开始公布价格”。该工作人员称,“其实我们有个楼盘价格的文件夹,要是想看的话可以随时看。”
舒斯贝尔-西班牙公馆售楼处的销售人员则称,没有接到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的通知,暂时不会实行。
在兴业-银河华府售楼处,记者了解到,该楼盘还未正式开盘,之前已经收过一部分市民的定金,对于国家规定的标注楼房价格,工作人员称,已经接到了市物价局的通知,等到楼盘正式开盘以后就会做标价牌。
此外,按照规定,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明码标价也应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记者走访4家二手房交易中介发现,并无一家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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